1、靠打转身:靠打过程中,直接点击过人按键。靠打转身是简单又实用的一个过人动作,可以用来轻松摆脱防守球员,靠打转身可以用来投篮,也可以直接杀入篮下进行上篮或灌篮。PF在使用这个技能时,转身的位置尽量处于罚球线内,在这个区域PF的得分能力最强,然后根据情况选择投篮和上篮。
图1:詹姆斯球员动作 过人后转身:过人后,将摇杆拉向非运球手侧方位,并且再次点击过人按键。玩家可以打开球员技能,点击对应技能后观看技能演示,然后可以在球场不断反复进行练习。
首先是变速突破。詹姆斯拥有出色的爆发力和速度,他能够在一瞬间改变自己的节奏,从而打乱防守者的步伐。例如,在快攻中,詹姆斯可能会先放慢速度,让防守者误以为他要传球或跳投,然后突然加速突破,直捣黄龙。这种变速的突破方式,让防守者难以捉摸,是詹姆斯过人的一大法宝。其次是强势推进。
先说一种过人法,就是左A后右和右A后左,说白了就是后撤衔接2个不同方向的过人动作。因为一开始的第一个A的方向能够把防守者骗向这一侧,之后后撤的第二个A与之前A反向,所以大倒的几率就大。当然,如果你看到防守球员看穿你了,马上用后撤衔接2个相同方向的过人动作,那他倒得几率也会很大。
Shamgod 技巧 Shamgod 技巧使用得当可以非常有效。球员习惯在顶弧位置左手带球向左走,然后突然向前推球,右手拉回,直线突破篮筐。1 背后过人 背后过人技巧虽然有些人认为容易被断球,但在实际比赛中几乎不会被对手抢断。
1、因为奥尼尔和詹姆斯打的位置不同,奥尼尔不仅有足够的吨位,更有着高超的篮球技巧,而詹姆斯的技术相对来说粗糙了一些,他在场上更多的是依靠身体在打球,所以才会被人们提出质疑。
2、对于很多人只批评詹姆斯靠身体打球,而不批评奥尼尔,我认为是那些不懂球员的人对詹姆斯的诋毁。我们都知道詹姆斯的实力很强,是位超级*,是NBA赛场上*的球员之一。而詹姆斯的身体优势也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身体素质非常的高。我认为詹姆斯有着身体上的优势,而不利用,这是倒置本末的做法。
3、而詹姆斯在*时期的比赛风格有一些单一,作为一名小前锋,他的远投能力在生涯前期很差,导致很多球队在防守詹姆斯的时候都是放空他的投篮。只不过那个时候詹姆斯能够依靠着自己的身体素质强杀进禁区得分,经常隔着一两个防守球员就是一个抡满了的战斧劈扣。
4、詹姆斯的位置是小前锋,身体对抗没有中锋那么大,但是詹姆斯的身体素质却比很多中锋还要好,于是我们往往看到詹姆斯劲爆的扣篮是因为他的身体素质好。其实不只是他的身体素质好,他的小前锋技术也是非常好的,只不过,说他是靠身体打球的完全是一种假象。如果没有过人的篮球天赋,单靠身体,詹姆斯是又不远的。
1、CrossOver是篮球中的一种运球技巧,指的是通过体前变向来过人。 在NBA中,CrossOver不仅仅指跨下运球,它包括了体前变向、误导对手等多个动作的综合运用。 通常擅长使用CrossOver的球员具有较长的臂展,较大的控球范围,并且能够做出逼真的假动作。
2、胯下、急停、后撤步这是crossover必需的几个基本功。速度是关键,增加自己的速度。眼神不能透露出运球方向,有的人运球喜欢盯着球下一步走的位置。
3、基本的 crossover:把球从一只手交到另一只手,同时身体迅速往交球的方向移动。behind the back:把球从一只手传到身体后方的另一只手。hesitation:假装要运球,然后突然停下来,让防守者失去平衡。spin move:运球者快速转身,把球从一只手传到另一只手。
4、你要拥有非常快的顺向突破能力,也就是强突的速度,这是先决条件,也就是你cross能晃到人的关键。over那一下要有非常好的球感和运球速度,重心压低,会减少球的非掌控时间减少被断几率。
5、正常CROSSOVER,随处可见一个球员一手运球,迅速的胯下运球,依靠速度向另一侧突破。杀手CROSSOVER。利用身体与头部的晃动,配合以胯下运球,做向一侧运球的假动作,随即根据对方的防守倾向,向一侧突破。
1、NBA里面的有很多在国际赛场里面算是走步,在中国来说。NBA就宽一点,还有,在场上他们的速度很快的。我门看到的都是镜头捕捉,是放慢了很多。主要大风车过人,你要从你双手持球的那一刻开始算起步数。
2、第三次扣篮,怀特黔驴技穷,已经绞尽脑汁的他只能来了一个溜底线后的双手大风车,这是当年威尔金斯大战乔丹时的经典动作,数十年间已被无数人模仿,新鲜感全无,虽然怀特的表现丝毫不逊于当年的威尔金斯,但裁判们只给出了68分,怀特以一分之差憾负大卫·李。
3、大家还记得艾弗森吗?就是那个能用一个动作过你数十遍,并且还晃过上帝的艾弗森。当年,他使用变向晃到卢指导的时候,那个画面在我看来,就是能够被我们称之为经典。艾弗森对于当时的球队的重要性,想必大伙都知道。
4、乔丹“篮球之神”的绰号来源于他的对手拉里·伯德,拉里·伯德曾经说:“今天,是上帝扮成了乔丹在比赛。”乔丹之所以被称为篮球之神,是因为他用场上眼花缭乱的表演和场下翩翩的个人风度征服了全世界的观众。
5、二人曾是队友,曾一起效力于南卡罗莱纳州AAU联赛的黄蜂队,但后来二人选择了不同的篮球之路。莫兰特和锡安他们还有个“老大哥”舒勒,当时的黄蜂阵中,舒勒是大哥,锡安是“机器”,莫兰特则是“斗士“。其实,锡安和莫兰特并不亲密,二人只是会偶尔发发短信,但他们都还牵挂着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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